赣州市营角上21号富康楼全体住户的投诉

信件标题: 赣州市营角上21号富康楼全体住户的投诉
来信者: 赣州市营角上21号富康楼全体住户
信件内容: 我们是江西省赣州市营角上富康楼的全体住户,我们在2000年上当受骗购买了这儿的无证房,后因开发商无法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证而闹上法院,没想现在在申请执行时法院严重违反执行程序,在我们受害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我们协商同意,委托拍卖行,拍卖行伙同被告,由拍卖行垫资近三十万元,缴纳罚款,违法完善手续(帮助被告办理了“合法”的房产证),在10月31日的赣南日报上刊登严重违反法律的拍卖广告,使我们还得遭受第二次伤害,甚至可能无家可归,万般无奈,我们只有求助相关部门,不得已还得借助媒体,为我们讨个公道。
来信时间: 2006-11-01
回复内容: 赣州市营角上21号富康楼全体住户: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超出我厅管辖范围,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谢谢
受理部门: 政策法规处
回复时间: 200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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