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抚州市南城县城建局、建昌镇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

信件标题: 关于对抚州市南城县城建局、建昌镇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
来信者: 徐莹玲
信件内容: 复议请求:
<br /> 四年前我们一大家族合资在抚州南城县公园南路乌家坊北面,邱坊村10组买了一块地建房。这地块国土资源局在2012年7月发于我们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上明确地显示地块西面为空地而如今却卖于私人且不是邬家坊村民的返回地用途。南城县建昌镇给出的官方解释是第二批规划不需要我们知情,首先一块包括消防通道在内都不足100㎡的土地在我们建好房三四年后特意劳师动众进行单独的二次规划,让人难以信服。其次,即便有二次规划,那么在调解的过程中我提出要看相关的文件和规划图时,建昌镇政府与城建局工作人员却态度恶劣、闪烁其词、避实就虚不出示相关的审批文件规划图。这笔土地规划、交易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私自交易、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等等情况?二次规划的说辞是否能站住脚?
<br />即便这笔土地交易规划合法,目前对方在我家房子全部建好后要紧挨我家土地建房,挖我家地基,先不说影响地基牢固,按照要求,每十二栋房子两头必须有4米宽的消防通道,同一排东面七栋房屋两头有大于四米的通道,我们这里为什么十二栋房子都没有?!现在对方还要依我家西面墙而建,这点就非常不符合消防法规,属于不合理规划。
<br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这块土地交易合法、规划、建筑合规。相关工作单位在我们盖楼之前没有通知,事中也没有让我知情、告知、协商,在我家楼房几近完工,阳台、门窗等楼房布局且已建好成形到第四层楼以上时,城建局的执法人员才穿便服来草草下了个口头通知,说西面要紧挨建房。是不是随便来了个人都能说我是某某单位的然后我们就需要如接圣旨般诚惶诚恐地遵守?这种执法形式是否正式?是否就有效力?
<br />我的整栋房子西面的采光、房屋坍塌下沉开裂等等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楼道安在后面整栋房子没有出路等等造成的隐患、损失该如何解决与赔偿??
<br />我们都是守法公民,不是刁民但也不是愚民,执法人员不是“刀俎”我们也不想当“鱼肉”。建昌镇政府和国土局、城建局方面若能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和足够充分的证据,我们自然无话可说。
<br />我将此情况反映给当地的政府部门,给市长热线打过电话,通过书记博客、县长邮箱平台、纪检监察部们提出过诉求,到法制办反映过问题,通过信访途径想解决问题,也针对城建局云里雾里的回复提出过针对性的疑问,但是有关部门却官官相护,回答问题也避实就虚。或相互推诿,或推卸责任,有的打起了太极,或者干脆采取“拖”字诀。。。最让人愤慨的还是南城县城建局,态度强横,不仅未将规划情况公示,而且拒不出示相关规划图纸。这块地是2011年买入,之前就已经规划好了。而城建局却说是县办公室抄告单(城府办抄字[2012]71号)规划,我们相信有这个文件,但是具体规划行为却是城建局作出, [2012]71号也没有将本是消防安全通道用地规划成建筑用地吧?如果有,地方政府也脱不了干系,再者,2014年我方到城建局咨询情况,当时办公室的一位女同志看着电脑上的规划图明确地告诉我,这个块地并没有规划!所以这个城府办抄字[2012]71号并不能成为县城建局的“挡箭牌”,也不能成为失误规划的“免死金牌”,更不能成为胡乱规划而不负责的“黄马褂”最后我们的诉求还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昨天那违章建筑主人已经突袭行动,一天内紧靠我家西面墙挖地基,打了五六米深井四口,深井里淤泥满布,我家房屋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南城城建局的父母官们要么是严重渎职,要么是无视法纪有意纵容违法建筑,致使乌家坊的违法建筑得以继续进行。我去当地请律师没有一个律师敢接此案,希望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抽空过问解决此事,这栋房子是我们一大家族几个家庭工薪阶层、农民工毕生的积蓄加借债建造而成,地方政府部门一定要卖地在消防通道上违章建筑房屋,若还不解决冲突,势必造成两家流血事件甚至人命案,希望贵处能高度重视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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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总之,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请求复议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合理规划。我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理应模范的遵守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我们可悲地看到被申请人为利益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居住权利。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居住权,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br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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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申请人:徐莹玲
<br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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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注:另附南城县建设局在书记博客上的回复及我针对他们的回复提出的质疑,可惜的是至此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回复一个普通百姓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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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南城县建设局 留言 | 2015-07-24 09:16:04
<br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信访人房屋位于建昌镇乌家坊小组,建房用地属于政府征地后的预留安置地。安置地的规划情况是:因县“两区”建设征收建昌镇邱坊村土地,根据县办公室抄告单(城府办抄字[2012]71号)的要求,我局在邱坊村乌家坊村小组规划了邱坊村乌家坊村小组建房预留安置地共98户,该规划安置方案经建昌镇政府及邱坊村委会、村小组同意,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其中公园路临街26户,公园路绿化带以南72户,72户分三排,从北面起第一排32户,第二排24户,第三排16户。目前安置点全部按照规划方案报建和建房,安置点内的分户安置由建昌镇负责。信访人反映的隔壁邻居建房对其房屋结构产生安全隐患,目前我局工作人员和建昌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村小组组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妥善处理双方的纠纷,要求建房户采取安全措施,施工不得对信访人的房屋结构产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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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我们的质疑:南城城建局的回复看似冠冕堂皇,但对其批建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却避而不谈、只字不提,看似用了不少的数据,实则关键问题一个都没有触及,让人云里雾里,有愚弄观众之嫌。最后还把球踢给了建昌镇政府。你们为什么不能在书记博客这个公众平台,直面我提出来的具体问题,解除的我有关疑问,而是遮遮掩掩、闪烁其词、避实就虚的回避问题,是不是能说明你们的心虚呢? 
<br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烦请城建局的工作人员在书记博客明确详细回复:
<br />1、关于规划的问题:这块地是2011年买入,之前就已经规划好了。而你却说是县办公室抄告单(城府办抄字[2012]71号)规划,我们相信有这个文件,但是具体规划行为却是你方作出, [2012]71号也没有将本是消防安全通道用地规划成建筑用地吧??如果有,那政府办责任就大了!再者,2014年我方到城建局咨询情况,当时办公室的一位女同志看着电脑上的规划图明确地告诉我,这个块地并没有规划!这个女同志不是临时工吧?电脑上的规划图不是她在玩PS吧?所以这个城府办抄字[2012]71号并不能成为你们的“挡箭牌”,也不能成为失误规划的“免死金牌”,更不能成为胡乱规划而不负责的“黄马褂”。如果真有相关审批程序能不能借书记博客这个平台,将审批文件、规划图纸出示于我们,当然,复印件也行。
<br />2、关于安全隐患的问题:登高山南门对面每7栋就有消防通道,而到我这边有12栋,西面却没有消防通道,这种设计是合法、合理的吗?这个设计是规划失误?作为专业人士能力不足不了解消防法?还是利益驱动?如果是规划失误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如果是能力不足就让能者上、庸者下;如果是利益驱使。。。
<br />3、关于赔偿的问题:相关工作单位在我们盖楼之前没有通知,事中也没有让我知情、告知、协商,在我家楼房几近完工,且阳台、门窗等楼房布局业已成型,城建局的执法人员才穿便服来草草下了个口头通知,说西面要紧挨建房。这种执法形式是否正式?是否就有效力?我的整栋房子西面的采光、房屋坍塌下沉开裂等等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楼道安在后面整栋房子没有出路等等造成的隐患、损失该如何解决与赔偿?城建局说请砖家拿出安全方案,请问砖家能不能把他家房子设计成透明的让阳光照进窗口而解决采光问题?能不能把房子建成空中楼阁而不造成我家地基下沉?能不能把消防通道建在他家大厅而让往来居民、消防车出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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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2015-08-13
回复内容:

您好:
    您的来信已受理。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请不要重复来信。谢谢合作。
 

受理部门: 政策法规处
回复时间: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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