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媒体聚焦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XXZX-20171225-85283 | 发布日期: | 2017-12-25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近日,住建部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函》,该函指出:景德镇市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规划总面积8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27.52平方公里。该《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住建部文件明确要求景德镇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以《总体规划》为遵循,按照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要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地质地貌、文物古迹、自然水体、野生动植物等景观和生态资源,特别是要加强高岭瓷土矿遗址、瑶里古民窑群、南山瀑布群等景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